《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专家点评稿(四)
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赛英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刘会文 运维巡查中心副主任 高级工程师)
近年来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已建成的设施尤其是区自建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起草了《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年《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这一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天津市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管理办法》的内容涵盖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各个方面,包括部门职责、交接程序、监督管理、运维费用和补贴考核等,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运行维护费用补助的参考因素。这一举措将有效提高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了运维单位的职责,要求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达标。同时,建立运维管理台账制度,记录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等情况。这为运维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依据。
此外,2025年《管理办法》还鼓励采取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运作方式,要求具备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服务体系。这将推动运维单位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实现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这对于促进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和出水水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2025年《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天津市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得到有效运行和维护,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ZCJD152022/202501/t20250117_6837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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