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身亡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时间:2013-12-31 来源: 作者:
10月7日深夜,经过20余天的耐心调解,胡某的家属终于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起因触电身亡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内容来自http://www.zgxc.org.cn
胡某和彭某均系双峰县蛇形山镇人,胡某是一名泥水匠,今年9月,彭某请胡某帮自家建房子。9月16日下午,胡某在施工过程中,手中的钢筋不慎碰到头部上方的高压电线触电身亡。事情发生后,彭某把胡某的尸体送到了蛇形山中心卫生院。胡某的家属闻讯立刻赶到蛇形山中心卫生院,要求彭某赔偿。由于胡某家属的赔偿要求过高,彭某无法承担,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因此在蛇形山中心卫生院发生激烈的争吵。胡某的家属一气之下将胡某的尸体放在蛇形山镇中心卫生院的后门,扬言不能达到赔偿要求就不把尸体运走,事情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无奈之下,彭某只好向政府求助,蛇形山镇党委政府在得知情况后,立即派综治办、司法所和所属群众工作站组成调解工作小组介入调解。工作组通过走访事故现场和调查在场人员,发现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彭某的建房房址与高压线的距离不符合建房规定,而且高脚架的架设也不符合安全架设标准,因此认为这次事故彭某应负一部分过错责任,同时根据胡某家的特困情况,除了法律规定的赔偿金以外,从人情的角度考虑,彭某还应该作出适当的补偿。通过做工作,彭某答应在法律规定的赔偿金以外作出适当补偿,只要胡某的家属不再提出更高的赔偿要求。 接着工作人员又走访了胡某家。通过了解,发现胡某家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幼儿,胡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现在家里一片愁云惨淡。工作人员一边安抚胡某家属的情绪,一边与他们分析事故原因,协商赔偿事宜。但胡某的家属不认同调解员的说法,他们认为胡某是在帮彭某家建房子身亡的,彭某与胡某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胡某的死亡应该按照工亡来算,赔偿金应该按照《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调解员与胡某的家属详细分析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明确告诉他们,彭某与胡某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不能算是工亡,胡某的情况只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经过多次的分析解说,胡某的家属仍执意要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经过反复多次的调解,胡某的家属对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都不满意,而且还采取自杀威胁、堵门等偏激行为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从多次的调解中,调解员发现胡某的家属内部意见不统一是问题不能解决的重要因素,于是决定先与胡某的父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逐一做工作。通过反复与胡某的父亲进行沟通,胡某的父亲最终同意了调解员的意见,并答应与家人协商,尽快把问题解决。 调解取得了初步进展后,工作人员立即趁热打铁,分别做死者其他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彭某和胡某的家属最终达成了由彭某一次性赔偿胡某家属叁拾壹万捌仟元的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拖了20余天的死亡赔偿纠纷终于得以尘埃落定,有力地维护了该镇的社会稳定大局。(彭运良 朱镇完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