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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丰富双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

时间:2010-12-31 来源:  作者: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丰富陕西省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近日,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宣传、文化、广电部门要精心策划,密切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活动方案,共同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省委宣传部将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示范活动。省文化厅拟加快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村村通”、农村文化器材配送工程。省广电局在安排好节日期间广播电视文艺节目转播的同时,还将精心策划各类主题声频和电视文艺节目。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要组织排演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剧(节)目,加大送戏下乡的力度。电影发存放映单位,要按照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要求,积极送电影下乡,保证片源充足,让群众及时看上新的优秀影片。各书画院、协会、学会等文化类社团要积极组织书画艺术家深入社区和农村,为城乡群众义务书写春联。各新华书店要开展送书下乡和科技赶集活动,向农民发放科技资料,进行科普宣传和信息咨询。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站)、青少年官、工人文化官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节日期间要照常开放,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以及各类文化知识讲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分中心、市县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要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务。各市、县要结合全民健身计划,掀起节日群众体育健身热潮。

  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的管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网络、娱乐、音像、图书报刊等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整治具有色情、反动内容的音像制品、书画报刊以及互联网站,严查各类盗版音像制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利用游戏机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农村庙会、礼仪庆典,特别是集市自发性文化活动、露天大棚演出的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

  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各公共文化、新闻单位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注意防火、防盗、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建立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要与当地公安部门一起,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维护公共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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